备注:
本计划由《中英人寿晶彩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简称“晶彩人生”)和《中英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万能型)》(简称“鑫如意”)组成。其中晶彩人生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鑫如意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投保年龄:
《中英人寿晶彩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出生满30天-50周岁
《中英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万能型)》:出生满30天-70周岁
缴费方式:
《中英人寿晶彩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趸缴、年缴
《中英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万能型)》:趸缴、追加保费、由其授权关联保单的授权利益项内容转入
缴费期间:
《中英人寿晶彩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趸缴、3年/5年/10年缴,《中英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万能型)》:不限
保险期间:
《中英人寿晶彩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至99周岁
《中英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万能型)》:终身
其他提示:
² 您为您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²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天(含)的犹豫期。
² 退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向我们申请退保(即犹豫期后解除合同)。自我们接到解除合同书面申请书时起,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红利及红利分配:
1、 红利的来源:本产品红利来源于利差、死差和费差。其中,利差是指实际投资收益与期望投资收益之差;死差是指期望死亡赔付与实际死亡赔付之差;费差是指期望费用与实际费用之差。
2、 红利的分配方式:本产品红利的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不包含终了红利。
3、 红利的领取方式:您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领取红利:(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3)抵缴保险费。如果您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合同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与您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
4、 红利的分配政策:我们将遵循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一般原则,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决定分红保险业务当年度的可分配盈余总额,然后将不低于可分配盈余70%的部分根据贡献原则在客户之间进行分配。贡献原则即根据每张保单对当年可分配盈余的贡献比例来分配盈余。
5、 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保单红利水平取决于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及对未来的合理预期。
6、 红利累积利率:用于计算您留存在本公司的红利所产生的利息。该利率不会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我们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该利率。
案例1:30岁的王先生为自己投保晶彩人生保险计划,作为未来养老补充和资产传承规划。选择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作为鑫如意年金首次领取日,同时约定将晶彩人生的年金、红利以及鑫如意的年金作为鑫如意的保险费转入万能账户进行复利增值。具体如下:
则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案例2:王先生为0岁的儿子投保晶彩人生保险计划,作为孩子未来人生阶段的资金规划,选择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作为鑫如意年金首次领取日,同时约定将晶彩人生的年金、红利以及鑫如意的年金作为鑫如意的保险费转入万能账户进行复利增值。具体如下:
则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温馨提示:
1、 案例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分红险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鑫如意最低保证结算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 案例演示中,万能账户价值演示的低、中、高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为:最低保证结算利率年利率2.5%、年利率4.5%、年利率6%。
3、 案例演示中,“鑫如意”栏中各项低、中、高分别对应低档红利与低档鑫如意年金进入鑫如意低档结算利率演示情况、中档红利与中档鑫如意年金进入鑫如意中档结算利率演示情况,高档红利与高档鑫如意年金进入鑫如意高档结算利率演示情况。
4、 利益演示中,所有栏目下的值为该保单年度对应的期末值;晶彩人生的年金、红利和鑫如意的上年度年金三者之和作为鑫如意的当年度保险费演示;鑫如意第一个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费”包含鑫如意趸缴保险费。
5、 当年度进入保单账户的价值等于当年度保险费扣除相应初始费用后的余额。根据您缴纳的保险费种类不同,我们将以相应种类的保险费为基础收取不同比例的初始费用,趸缴保险费收取3%,追加保险费收取3%,转入保险费收取1%。
6、 利益演示中,“鑫如意”栏中保单账户价值为当年度年金给付后的值。
7、 《中英人寿鑫如意年金保险(万能型)》保单管理费为0。
8、 当鑫如意保单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时,将停止给付年金;当保单账户价值重新大于(等于)500元时,我们继续给付年金。
9、 鑫如意退保(即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或部分领取的费用以解除合同时的保单账户价值或部分领取时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为基础,按以下退保费用比例进行计算,并直接从所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前五年退保或部分领取费用分别为解除合同时的保单账户价值或部分领取时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的5%、4%、3%、2%、1%,第六年开始退保费用为0。
10、如您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在同一个保单年度内,您领取的年金和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金额之和,以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的20%为限。在同一个保单年度内,如果您领取的年金和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金额之和,超过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的20%,则在该保单年度内,您不能再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11、鑫如意的身故/全残给付金额等于身故/全残时的保单账户价值,身故/全残保险金随着保单账户价值的变化而变化。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
发生上述第3种至第7种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注:以上仅为《中英人寿晶彩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的责任免除信息,如果您同时投保其他险种,其责任免除信息请参考其合同条款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