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疾病保险金(终身)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约定重大疾病(28种少儿重疾,38种成人重疾),给付100%的保险金额,同时合同终止。
2. 轻症疾病保险金(85岁前)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约定轻症疾病(10种少儿轻症,10种成人轻症),给付20%的保险金额,本项责任终止。
3. 男性/女性特定重疾保险金(85岁前)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约定男性/女性特定重疾,且在确诊之日起的第30日仍生存,给付150%的保险金额,同时合同终止。
4.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终身)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给付100%的保险金额,同时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终身)
18周岁前(不含)身故,给付已缴保费100%;18周岁后(含)身故,给付100%保险金额,同时合同终止。
6.全残保险金(终身)
18周岁前(不含)全残,给付已缴保费100%;18周岁后(含)全残,给付100%保险金额,同时合同终止。
注:
(1)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重大疾病保险金、男性/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等待期为90天;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等待期为1年;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则无等待期。
(3)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男性/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且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