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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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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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客户: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请您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iir.circ.gov.cn)。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您若存在疑问,可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解释)。
     
    六、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1)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如果您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您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出现亏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不针对全部保险费。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七、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
    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定额给付性质的健康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可能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的医疗费用补偿。请您注意条款中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的约定、是否有疾病观察期约定。如果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请您注意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九、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
    如果您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道德风险;同时,从整个家庭看,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支柱,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可以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十、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投保时,您填写的投保单应当属实;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也应当如实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请您在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亲笔签名。
     
    十一、请您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各保险公司按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一般通过电话、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您应对回访问题进行如实答复,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请您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家庭住址、邮编、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
     
    十二、请您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保险公司反映(公司投诉电话);也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当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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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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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代理人身份验证
    当您准备投保时,应首先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验证,即:该代理人是否为我们的代理人或我们授权代理机构的代理人。
    (1)如您通过我们的代理人投保,请核对其是否具有我们核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您还可进入本网站代理人身份确认查询;
    (2)如您通过我们授权代理机构的代理人投保,请向代理机构查询,您还可进入本网站代理人身份确认查询。
    如有疑问,请您拨打我们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45。

    2.犹豫期告知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 天(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3.转账缴费

    为了您的资金安全,我们建议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付保险费。请您填写《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及自动转账领款授权书》,并提供转账存折复印件。请您注意,一定要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姓名开立我们指定银行的结算账户,您以后的每一笔费用都是从该账户中划出或转入。

    4.代签字问题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书、授权委托书、变更申请书、银行转账授权书等保险相关资料必须由投保人本人亲笔签署;投保书上需要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的项目也必须由被保险人本人亲笔签署,否则无效。

    5.健康告知

    您在投保前,必须如实向我们说明自己的健康状况。
     
    6.保险合同回执
    您的投保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后,代理人会将保险合同送交与您,请您在收到保险合同时,亲笔在《保单回执》上签字确认。

    7.联络方式

    您在投保后如果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络方式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我们,以确保您的利益。因为我们的许多信息都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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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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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投保过程中需要您到我们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请您携带体检通知书、体检报告书(如前往我公司定点医院体检,则无需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一张;
    2.请您注意在体检前充分休息,避免在感冒、发热时或劳累后体检;
    3.女性客户请于月经结束三天后再接受体检;
    4.体检前您还须空腹,禁食、水8小时以上;
    5.如您有不便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请提前和业务经办人联系。
    6.为了我们能及时联系体检医院取回您的体检报告,烦请您体检后及时告知您的代理人(或联系公司营运部人员)。
投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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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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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若您想了解我们的保险产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相关信息:
    ■  浏览本网站的相关内容
    ■  拨打我们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45进行咨询

    2.若您准备投保我们的产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快捷的服务:
    ■  预约投保
    ■  联系我们的分支机构
    ■  拨打我们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45,我们会为您安排代理人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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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署投保书,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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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您投保时,请在代理人的指导下填写投保书、提供相关资料,并亲笔签署投保书(若您投保分红或万能保险产品,须同时递交由您亲笔签署的保险利益说明表,若您投保投连产品,须同时递交客户签名的“产品说明书”)。 

           首期保费超过20万元需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为了简化理赔手续,投保时建议您在“受益人栏”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代理人会为您解答相关的填写方法)。若您在投保时未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将自动成为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理赔时,公司将会要求保险金索赔人提供对法定继承人身份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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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费的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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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费须以个人形式通过银行自动转账方式缴交,请在提交投保书的同时附上通存通兑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卡复印件。

    缴费账户仅限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账户。 

    投保申请自受理之日起超过30天,首期保费未到账,公司对其投保申请进行强撤处理。

    各地缴费银行请点击查看:客户服务 > 用户空间 > 信息查询 > 缴费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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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投保书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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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我们审核,如果需要您确认相关事项、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或进行体检等,我们的核保部门会发给您相关的确认书,由代理人送交您办理。 首期保费到账后,投保申请自受理之日起超过60天资料未补充完毕,包括照会件、体检件等,公司对其投保申请进行强撤处理。
  • 5
  • 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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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我们同意承保,我们将签发保险合同。

    2.如根据您的风险状况,需要改变承保条件,我们将向您发出确认书,由代理人转交给您,并针对确认书上提及的问题向您解释,协助您完成需确认事项,然后将您签署意见的确认书交回公司,我们的核保部门将再次审核。

    3.如我们不同意承保,我们将向您发出拒保或延期承保的告知书,由代理人转交给您,并针对情况向您进行解释,协助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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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人将保险合同送交与您,并请您签署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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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投保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后,代理人会将保险合同送交与您,请您亲笔签署《保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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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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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维护广大客户的利益,保证保险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有效控制风险,当:
    1)被保险人在本公司申请的保险金额达到与被保险人年龄相对应的体检保额后,需进行相关体检;
    2)被保险人在本公司申请医疗险,被保险人年龄或累计份数达到限额时需进行相关体检;
    3)核保人员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4)系统自动、随机的在未达到体检要求的投保申请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抽中的投保申请,需进行相关体检。
    具体的体检要求,请咨询您的专属保险顾问(代理人)。



    体检套餐及其对应的体检项目


    体检套餐

    体检项目

    普检

    尿检

    心电图

    普检

    尿检

    心电图

    验血A

    普检

    尿检

    心电图

    验血B

    甲状腺B

    普检

    尿检

    心电图

    验血C

    B超

    普检

    尿检

    心电图

    验血D

    B超

    胸片

    TCT
    (
    已婚女性)

    心脏B

    VI

    普检

    尿检

    心电图

    验血D

    B超

    胸片

    TCT
    (
    已婚女性)

    运动心电图


    普检:一般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
    验血A: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素氮,肌酐,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甘油三酯,
    γ-谷氨酰转肽酶,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乙肝两对半
    验血B:验血A,血清白蛋白,血常规,甲胎蛋白,尿酸
    验血C:验血B,HCV抗体,HIV,VDRL或RPR
    验血D:验血C,40周岁(不含)以上男性PSA组合(PSA、FPSA、FPSA/PSA)
    B   超:男性:肝、胆、脾、胰、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甲状腺
            女性:肝、胆、脾、胰、肾、输尿管、膀胱、甲状腺、子宫及附件、乳腺

    备注:
    1.测量视力应测量裸视视力及矫正视力。

    2.如体检通知书中B超项没有明确指定检查器官,请按上述器官进行检查;如已经明确指定检查器官,只需检查指定器官。 

     

    我们的特约体检机构,请点击查询:体检医院   

投保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