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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人寿营改增告客户通知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20163月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规定,金融保险业自20165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651日起,我司将无法再开具营业税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若您投保的保单于2016430日前承保且需要开具发票,请您于2016430日前联系您的代理人或是公司客服人员开具营业税发票。如您未在2016430日前提出开具营业税发票申请,我司在201651日后将不再对2016430日之前承保的保单开具任何发票。

由于增值税开票系统及增值税发票领购需要一定时间,我司在20165月可能无法立即为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续待开票系统设置完毕后,我司将可根据您的需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非常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