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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健康告知需要诚信

案例背景:

2022年1月,D先生投保中英人寿至尊保(如意版)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5万。

2022年12月,业务员报案反馈被保险人出险双耳听力受损,在当地看门诊,考虑住院。

2023年1月,业务员协助D先生提交双耳失聪重疾理赔申请。

理赔情况:

收到客户提交申请,理赔安排调查核实,调查发现D先生曾于2018年在深圳一三甲医院因中耳炎及神经性耳聋就诊,该情况投保时未作如实告知,且客户未配合提供相关复诊资料。理赔审核最后作出不予作出不予理赔,不退还对应已缴保险费,并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

风险提醒: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故意隐瞒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那么如果出险,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并且不退还所交保费。    

广大消费者投保时应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填写投保单中询问的各项内容,才能减少后续理赔中产生纠纷,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享有保险产品带来的保障。